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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 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即本项 目的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由当地的自来水部门供给,用电来自当地供电网,本项 目的用水、用电不会对自来水厂和供电单位产生负担.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湖 街218 号生物医药产业园,用地性质为研发用地,符合用地规划.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①本项目为国民经济的行业类别中的[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2013 年2月16 日)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及( 《关于修改<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 业[2013]183 号,2013 年3月15 日)中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 ②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 、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 、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 和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中的建设项目. ④不属于《关于印发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