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8 |
2019 年高层次人才紧缺产业人才 生活津贴及个税奖补申报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 《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试行) 》 (皋委发〔2018〕24 号)和《关于对企业引才用才进行奖励和对引 进人才进行生活津贴补助的实施办法》 (皋委人才办〔2018〕4 号) , 现将
2019 年如皋市高层次人才紧缺产业人才生活津贴及个税奖补 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2017 年7月―2018 年7月期间首次来我市工作,且与我市 企事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 满一年,且符合下列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1.企业引进的年薪
12 万元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2.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的人员(含博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
3.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含硕士学位留学回国 人员)及具有高级技师级的高技能人才;
2 4. 双一流 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学士学位留学回 国人员);
5.企业全职引进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津贴补助标准
(一)2018 年4月以前来如工作的津贴补助标准 1.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含 名校优生 ):给予企业引进的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才
10000 元/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或副高职称人才
6000 元/年、211 高校全日制优秀本科生
4800 元/ 年的人才津贴.事业单位减半. 2. 学子归巢 人员: 取得全日制硕士学历和学位以上的
211 、
985 高校如皋籍毕业生;
且在我市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办理相 关社会保险并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①硕士研究生:给予本科、 硕士学习期间学费补助共计
5 万元(分五年拨付,每年
1 万元,事 业单位减半);
②博士研究生:给予本科、硕士、博士学习期间学 费补助共计
10 万元(分五年拨付,每年
2 万元,事业单位减半). 以上津贴补助对象详见《如皋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暂 行办法》(皋委发〔2007〕32 号)、《关于实施
222 人才引进 工程的意见》(皋办〔2011〕16 号)和《关于实施 名校优生 引 进工程的意见》(皋委发〔2012〕22 号).
(二)2018 年5月以后来如工作的津贴补助标准 1.在企业工作,年薪
12 万元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 才,前3年全额补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4年和第
5 年补贴 50%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
2.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在站博士后 科研人员)24000 元/年;
3.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级技师
12000 元/年;
4. 双一流 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9600 元/年;
3 5.企业引进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4800 元/年;
第
1、5 类仅限企业人员,2-4 类企事业人员均可申领,其中事 业单位减半. 以上津贴补助每年集中发放一次,连续享受
3 年.按就高不就 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如中途离职,则停发补助.
三、材料报送 1.《如皋市高层次人才紧缺产业人才生活津贴报批表》;
2.《如皋市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个税奖补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