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7-08

3.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建行卡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5.申请人近一年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明细;

6.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 (领)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7.申请人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8.申请人工薪收入完税证明原件;

9.《2019 年如皋市高层次人才紧缺产业人才生活津贴及个税奖 补申报汇总表》. 生活津贴申报按

1、 3-7 项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个税奖补申报按 2-8 项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提供第

1、

2、9 项材料 电子档.申报材料上报后不再退还,请自备底稿.相关表格材料可 从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四、报批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7 月25 日前) 申报人提出申请,填报申报信息、准备申请材料,企业人员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核定首次

4 在如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事业单位人员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处(市民服务中心 C408 室)核定首次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经 用人单位审核后, 报送至所在镇区组织人事办 (或主管部门人事科) .

(二)初审上报(7 月31 日前) 各镇(区、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核对原件,经审核通过的材料,统一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材料复审(8 月20 日前) 市人社局(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同各镇(区、街道)、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审(8 月31 日前) 组建评审委员会,依据规范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五)拟定补助方案、公示并组织实施(9 月10 日前) 依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拟定本 年度人才津贴补助方案,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根据 公示结果,实施本年度人才津贴补助计划,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 小组和市委组织部.

(六)津贴补助发放(12 月31 日前) 根据年度人才津贴补助方案,市财政局及时下拨专项经费至市 人社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发放到人.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人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须实事求 是,内容准确完整.各镇(区、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 企事业单位的申报组织工作, 不得遗漏, 尤其是辖区内的规模企业、 高新企业、新开工企业,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准确填报申报汇总 表,及时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报送申报材料. 2.凡获批过我市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生活津贴人员,无需再次 申报即可连续享受. 至2018 年5月来如工作满

3 年的按老标准续发 津贴, 至2018 年5月来如工作未满

3 年且继续在我市工作的, 津贴

5 续发按新标准执行.高学历党政后备人才、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 扶 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3.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9 年7月31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洪锋 金晔

电话:0513-87289302 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 A21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如皋市高层次人才紧缺产业人才生活津贴报批表》 2.《如皋市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个税奖补申报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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