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08 |
二、科技帮扶
(一)支持方向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全力打好 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苏北 六个重点帮扶片区 地方特色产业 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先进 ―
5 ― 适用技术的示范应用,带动片区农户增收致富.
(二)组织方式 1. 六个重点帮扶片区 ,包括:丰县、东海县、赣榆区、 涟水县、盱眙县、淮安区、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沭阳县、 泗阳县、泗洪县、宿城区等13个县(区),所在地县(区)科技 局要结合本地科技帮扶规划,积极开展调研,摸清地方产业发展 技术需求,主动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大力提高科技帮扶项目的 有效性和针对性. 2.资金分配.以县(区)为分配对象,采用切块方式分配 下达.原则上涉一个帮扶片区的县(区)分配资金100万元,涉 两个片区的县(区)分配资金150万元. 3.帮扶片区所在地县(区)科技局应加强帮扶资金统筹管 理,指导片区内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低收入农户增收进 行有效对接,切实做好帮扶项目组织工作.涉两个片区的涟水、 泗阳、泗洪等3个县组织项目不少于7项,涉单一片区的其他10 个县(区)组织项目不少于5项.
三、职责与纪律 1.明确职责分工.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计划的 总体部署、资金分配和绩效管理,项目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设区 市和县(市、区)科技部门.设区市科技局为苏北科技专项主管 部门,负责专项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备案、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等.县(市、区)科技局为苏北科技专项实施主体,负责年度目 ―
6 ― 标任务分解、项目组织申报、评审立项、合同签订和日常管理等 工作,年度立项项目报设区市科技局统一备案,不再实行省级备 案. 2.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在 专项计划组织、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绩效管理等过程中应 严格执行《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苏财规 〔2017〕 25号) 和 《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操作规程》 (苏科办函〔2017〕50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应遵循公平、 公开、公正原则,中期检查结果、拟立项项目等必须进行公示. 3.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苏科计函 〔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的通知》 (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切实履行专项考核、 特色产业基础数据及申报项目材料的审核责任, 对相关材料内容 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 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要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 六项 承诺 和 八个严禁 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 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 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专项组织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 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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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于左侧装订 成册,并完善签字、盖章等程序. 2. 苏北科技专项年度执行与管理情况报告, 以县 (市、 区) 为单位装订成册, 装订顺序为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项目清单、 项目中期检查表(每项1份)、科技管理与信用情况报告,由设 区市科技局于2018年4月15日前报省科技厅农村处,逾期不予受 理. 3.苏北特色产业基础数据报表,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由各县(市、区)科技局于2018年3月2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农村 处,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处 谢宗华 025-83611856 E-mail:[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