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08 |
3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 (2019 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 试暂行办法》 ,按照《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 纲》 ,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 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 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在符合要求的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以下简称 基地 )中按要求进行.
一、基地建设要求
(一)设置要求. 1.设置原则. 考区负责本辖区基地的规划与建设.基地设置情况须 参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 程序与要求办理. 基地原则上设置在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 人数较多的考区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医师资格考试发展 规划(2018-2020 年) 》增设. 增设基地原则上依托承担教学任务的三级以上医院、 高等医学院校和考试机构等.
2 2.组织架构. 基地依托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基地主任,基地主任在 考区或考点领导下负责基地建设和考试组织实施.基地设 置考务办公室,配备办公室主任
1 名,考务人员若干.
(二)制度要求. 基地应遵照国家、考区、考点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 地实际情况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包括试卷保管、使用、回 收等各流程的管理要求) 、考官执考制度(包括考官执考考 勤、安全保密承诺、考官执考工作要求、考官执考工作评 价办法和考官执考工作纪律等) 、考务管理制度(各类人员 工作职责、工作规程、工作纪律;
考试违法、违纪、违规 行为界定与处理要点,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处理工作程 序,违法、违纪、违规证据固定和保管办法,考试突发状 况应对处置办法等) .考前制订基地具体考试工作方案,确 定工作任务、分工、路径、要求等.
(三)人员要求. 基地工作人员包括考官、考务人员和保障人员,应参照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进行 遴选. 1.考官. 考区设 1-2 名首席考官,每年确定
1 名为执行首席考 官;
每个基地设基地总考官
1 名(考区仅设
1 个基地的,可 由首席考官兼任) ;
每考站设
1 名考站主考官;
每考站可设
3 若干考组,每考组设
1 名考组主考官和至少
1 名考组考官. (1)首席考官:负责所在考区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培 训与考试的全面业务工作,协调解决本考区考官执考过程 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2)基地总考官:负责所在基地实践技能考试的业务 工作,指导执考工作,协调解决本基地考官执考过程中遇 到的疑难问题. (3)考站主考官:负责所在考站实践技能考试的执考 工作,协调解决本考站考官执考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4)考组主考官:负责所在考组实践技能考试的执考 工作,协调本考组考官按照评分标准对考生应试情况予以评 分. (5)考组考官:负责执考并对考生应试情况提出评分 建议. 2.考务人员. 基地应配备基地主任、考务办公室主任、考务办公室 考务人员、保密人员、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引导人员、 成绩录入人员等.其中,监考、巡考、引导人员应根据考 生规模和考组数配备. (1)基地主任:全面负责所在基地的考试工作. (2)考务办公室主任:负责所在基地的考务管理及组 织协调工作. (3)考务办公室考务人员:负责所在基地的具体考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