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8 |
1 ― 序号 场所/ 环节/ 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二)制粉
1 制粉机、 磨粉机及物料输送 摩擦、 碰撞火花和静电等 因素, 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应在制粉、 磨粉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 并规范使用. (3)使用皮带、 绞龙、 刮板等输送设备时, 应防止机械转动部 位摩擦与碰撞, 定期润滑, 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 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5)制粉、 磨粉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 防止粉尘扩散. (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粮食加工、 储运系统 粉尘 防爆安全规程》(GB 17440)
2 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 爆炸, 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 应设泄爆 口, 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 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 墙体、 设备 等表面上的粉尘, 避免粉尘堆积. (4)易产尘地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 禁止采用正压吹扫. 设 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应采取防雷、 防静电措施. 《粮食加工、 储运系统 粉尘 防爆安全规程》(GB 17440)
3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 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 导致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 措施, 设置监控装置, 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 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 高温气体、 烟尘或其他工 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 风管内不出现 厚度大于 1mm 积尘, 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 不大于爆炸下限的 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 运行工况 应是连续卸灰、 连续输灰. 《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 (GB 15577) ―
2 ― (续表)
二、 植物油加工 序号 场所/ 环节/ 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储存
1 筒仓 (1)清仓或维修作业中 易发生物料坍塌. 坍塌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清仓、 维修作业流程. (2)作业前应配带安全绳、 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配备应急呼救 工具, 并在粮仓上部出口设系留装置. (3)应自上而下进入, 不得从下部进入、 作业. (4)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配备监护人.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 程》(LS1206) (2)通风不良, 易造成 有毒有害气体(二氧化 碳等)积聚. 中毒和窒息 (1)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清仓、 维修作业流程. (2)有限空间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作业先通风, 再检测, 合 格后进行监护作业. (3)进入仓内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安全绳、 安全帽及防毒用品. 监护人员到位, 并配备急救用品和空气呼吸器. (4)在自然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 应采用机械通风置换空 气, 在作业过程中不得停风. (5)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 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 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污染物时, 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 术规程》(DB33T 707) (3)立式筒仓未按规定 的种 类和容量充装, 产生爆裂掩埋危险. 容器爆炸 (1)按照筒仓的设计能力和种类充装, 不得超装, 不得存放非 允许类的其他粮食、 物品. (2)料位应能够被有效的计量, 并设置超限料位. (3)建立仓内存放物品通风、 检测措施, 并做好记录. (4)立式仓周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并设置提示标识.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 范》(GB 5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