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8

二、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分析 该项目的建设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 鼓励类和限制类项目,也没有淘汰类设备和工艺,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本项目 的实施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划要求. 本项目已取得峄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备案, 文号为: 2019-370404-41-03-030768.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枣庄市峄城经济开发区科达西路

22 号现有厂区内,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 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类 和禁止类,同时不属于《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及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中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用地.项目不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用地规划. 3.规划符合性分析 峄城经济开发区于

2000 年由枣庄市政府批准设立,于2006 年3月由山东省人民 政府确认为省级开发区(鲁政字[2006]71 号),并相应更名为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 园区已通过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批复(鲁环审[2017]48 号).峄城 经济开发区的规划面积为 10.97km2 ,东至中兴大道、南至规划二路、北至榴园路、西 至西环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建材、纺织、食品加工、机械电子.其中郯薛路与规划 二路之间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用地 331.6hm2 ,主要发展建材、机械等工业. 本项目主要从事工业用淀粉生产,因此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项目位于枣庄市峄城 经济开发区科达西路

22 号现有厂区内,符合园区产业布局,具体项目与园区位置关系 见详见附图 8. 4.项目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3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要求,落实 三线一单 即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1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科达西路

22 号 (经纬度:北纬 N34°45′15.26″ 东经 E117°32′51.76″).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鲁环发〔2016〕176 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 生态保护红线区为石榴园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拐点坐标包括: 1:117°28'

14 E,34°47'

09 N;

2:117°28'

01 E,34°46'

24 N;

3:117°28'

39 E,34°46'

09 N;

4:117°30 '

54 E,34°45'

54 N;

5:117°32'

59 E,34°46'

07 N;

6:117°32'

46 E,34°47'

16 N;

7:117°31'

54 E,34° 47'

15 N;

8:117°30'

50 E,34°47'

04 N;

9:117°28'

58 E,34°47'

17 N;

10:117°25'

00 E,34°47'

44 N;

11:117°22'

54 E,34°47'

21 N;

12:117°22'

40 E,34°46'

30 N;

13:117°25'

26 E,34°47'

16 N;

14:11 7°30'

32 E,34°47'

22 N;

15:117°29'

47 E,34°47'

45 N;

16:117°30'

25 E,34°48'

11 N;

17:117°29'

4

3 E,34°48'

15 N;

18:117°29'

06 E,34°47'

35 N;

19:117°28'

19 E,34°47'

43 N;

20:117°28'

53 E,3 4°48'

06 N;

21:1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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