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9 |
2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建设单位: (盖章) 编制单位: (盖章)
电话:0550-5613618
电话:0550-2187677 传真:0550-5613267 传真:0550-2187677 邮编:239236 邮编:239000 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新外环路东侧 地址:滁州市花亭东路
699 号3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生物质颗粒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安徽省碧绿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滁州市来安县新外环路东侧安徽省碧绿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主要产品名称 生物质颗粒燃料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
3 万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
3 万吨 建设项目环评 时间
2017 年5月开工建设时间
2017 年7月调试时间
2018 年1月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2018 年9月10 日-11 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来安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 司 投资总概算
1100 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50 万元 比例 4.
5% 实际总概算
900 万元 环保投资
50 万元 比例 5.6%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 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2、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2017 年11 月20 日;
3、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
2018 年第9号),2018 年5月15 日
4、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碧绿春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生物质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7 年5月;
5、来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的审批意见》,2017 年7月10 日.
6、安徽省碧绿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生物质颗粒生产建设项目 验收监测委托书,2018 年9月1日;
7、安徽省碧绿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生产建设项目验收 监测期间生产报表,2018 年9月13 日.
4 表一续
1 验收 监测 评价 标准、 标号、 级别、 限值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详见表 1.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源 污染物 名称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
3 排气 筒高 度m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 限值 mg/m
3 采用标准
1 # 排气 筒 粉尘
120 15 3.5 1.0 (GB16297-1996) 表2中的相关标准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从严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27631-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详见表 2. 表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除pH) 污染因子 P COD 总磷 SS 氨氮 标准 6~9
400 3.0
140 30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
3 /t)
30
3、噪声 项目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详见表 3. 表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昼间夜间
2 类标准 ≤60dB(A) ≤50dB(A)
4 类标准 ≤70dB(A) ≤55dB(A)
5 表一续
2 验收 监测 评价 标准、 标号、 级别、 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