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9 |
17 号)中关于 允许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 的要求, 保税科技拟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通过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8 制,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 争力,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2、整合固体仓储资产,解决同业竞争 为避免同业竞争,长江时代于
2013 年6月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 承诺自公司控股子公司外服公司固体仓储项目建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的五年内, 将其持有的从事与上述项目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等方式 注入保税科技.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长江时代拥有的固体仓储类资产, 一方面是为了履行前述承诺, 解决与长江时代的同业竞争问题;
另一方面有助于 公司整合张家港保税园区内的固体仓储类资产,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升 公司的固体仓储储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保税科技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 股计划的出资人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2.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 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 运输公司驾驶员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在2015 年6月30 日至
8 月7日(本次保税科技《员工持股计 划方案表决及认购意愿申请表》等认购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不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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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保税科技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发行对象 将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四)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2015 年8月14 日)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向上取
2 位小 数) ,即6.72 元/股.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839.10 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本 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 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