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9 |
1 号: 关联交易》 、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华夏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与华夏久盈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夏久盈" )签署的《关联 交易统一交易协议》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8 年7月3日, 我公司与华夏久盈就认购华夏久盈发 行的产品,签署了《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 ) .
该协议对交易类型、单笔限额、交易价格、有效期限 等进行了约定.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华夏久盈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各类产品.
二、交易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的关联关系 华夏久盈为华夏人寿的子公司.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 外币资金;
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
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 务;
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 务. 4.注册资本:5 亿元 5.与保险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我公司与华夏久盈 为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方,我公司为华夏久盈的母公司,占 华夏久盈 99%的股份.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4943972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在遵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大原则和不损 害公司合法权益前提下,结合市场规则、行业惯例和交易双 方协议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定价.
(二)定价依据 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机制,不得明显偏离市场价格.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机制,不得明显偏离市场价格.
(二)交易类型 华夏人寿认购华夏久盈发行的产品.
(三)单笔限额 单笔交易不得超出华夏人寿上季度末总资产的 1%.
(四)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后于
2018 年7月3日生效,有效期限为
1 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该笔重大关联交易于
2018 年4月9日经我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我公司董事会以现场会议方式 审议并表决通过,其中赞成
8 票,反对
1 票.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 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 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对本报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 议,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