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09 |
1400 万件布料印花 (干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 批准《潮州市嘉源欣服装有限公司年印
1400 万件布料印花(干性)新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 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期满该公示自行失效.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二楼
207 联系
电话:0768-5810511 传真:0768-581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申请人、利益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嘉源欣服装有限公司年印1400万件布料印花 (干性)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潮州市嘉源欣服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陇美村花旺片 环评机构: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潮州市嘉源欣服装有限公司年印
1400 万件布料印 花(干性)新建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陇美村花 旺片,占地面积 41000m2 ,建筑面积 55000m2 ,项目属 于加工项目,从事布料的干性印花加工服务,建成后可 年生产布料印花(干性)1400 万件.
2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无土建工程, 仅进行设备安装及简单装 修,不会对周周造成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印花、晾干过程挥发产生的总 VOCs,生产车间实行相对封闭管理,采用管道及引风 机将车间内的废气抽至楼顶"UV 光解+等离子"一体 式净化设备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总VOCs 排 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的要求;
未被收集部分的总VOCs经车间进出口外排, 能达到 《印 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的无组织排放要求;
废水污染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清洗废水,拟经"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工艺 为 "混凝沉淀+ABR+多级接触氧化+沉淀池+砂滤池" ) " 处理后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表2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 80%的废水回用于生产,20%的废水达标排放;
噪声源 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边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的要求;
生产过程不合格产品,拟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 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浆等, 拟委托有 资质单位处置;
白胶浆桶等容器交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于 原始用途;
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尚未有依据证明不 属于危险固废,按照规定先严格管理,待委托专业鉴定 机构鉴定后再根据鉴定结果确认最终处置方式.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