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09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15-025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定《特 许经营协议》及《资产经营权移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乙方 )参与了 桐庐富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二期TOT,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BOT)项目(以下 简称 桐庐富春项目 )的公开招标,2015年1月17日,公司针对桐庐富春项目的 中标信息发布了提示性公告,披露了桐庐富春项目中标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请查 询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 .2015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桐庐维尔利水务有限公司并由其负责经营桐庐富春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一期、二期TOT,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BOT)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 司设立项目公司桐庐维尔利水务有限公司并负责桐庐污水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 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并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等要求,与相关方正式签署项 目相关正式协议(具体内容请查询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 .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庐维尔利水务有限公司与桐庐富春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 ) 正式签订了《桐庐富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二期TOT,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及《桐庐县富春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一期、二期)项目资产经营权移交协议》 (以下简称 合同 或 本协议 ) . 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甲方:桐庐富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乙方:桐庐维尔利水务有限公司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工程规模较大,合同包含工程内容较多,工期较为紧张,可能受到气候、 外界人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给本合同履行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桐庐富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桐庐县桐君街道开发区东部滩头,法 定代表人为俞玉庆,主要从事城市污水处理. 上述当事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均未与公司发生任何资金往来.

三、合同主要内容 《特许经营协议》 甲方:桐庐富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乙方: 桐庐维尔利水务有限公司

(一)特许经营权

1、特许经营权 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 以使乙 方进行深化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收取污水处理费. 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或质 押给任何第三方.

2、特许经营期 除非依据本协议进行延长终止,特许经营期应为

25 年,自一期、二期TOT 资产移交日开始至满25 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BOT 含建设期) .

3、特许经营期延长 (a)甲方如果在乙方的施工设计完成后,就本项目的场地条件、处理规模、 技术标准等重要因素, 向乙方提出调整与变更, 致使乙方需要重新进行工程设计、 或者重新采购主体设备、 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 使工程不能在预定日期完工的, 应顺延预定初步完工日、预定最终完工日和特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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