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9 |
江苏大学
2017 年12 月27 日―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大 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补充 师资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招收范围 "师资博士后"是指以师资补充、培养为主要目标,按照江 苏大学年度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计划招聘的,尚未取得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 符合江苏大学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的博士. 原则上, 从2018 年开始, 此类人员均须进入相应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从事 1-2 年的师资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二章 招收条件和程序 第一条 招收条件 按照江苏大学年度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拟招录的师资博 士后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学兼优,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 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优秀博士毕业 生(含外籍)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
(三)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 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
2 篇及以上(其中理工科 类应含
1 篇SCI 检索论文,文科类应含
1 篇CSSCI 检索论文) . ―3―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教学能力. 第二条 招收程序
(一)按照江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要求,由 用人单位考核拟聘人选,凡符合博士后进站条件的,均以推荐师 资博士后方式提交学校研究.
(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师资博士后 人选.
(三)学校与师资博士后签订博士后入站工作协议并为其办 理入站手续.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师资博士后需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1.助理教学:完成学校助理教学制的各个环节工作. 2.教学实践:完成相关专业课课程试讲. 3.积极参与指导教师或所在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
(二)完成博士后流动站和学校规定的科研、学科建设任务. 1.举办不少于两次的公开学术报告. 2.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学术期刊上以江 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理工农医类被 SCI 检索论文
3 篇及以上或二区 SCI 检索论文
2 篇及以上(第一 作者) ,人文社科类被 CSSCI 检索论文
3 篇及以上(第一作者) . 3.积极投入科学研究,主持一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三)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新教师上岗前 ―4― 的各项培训和考试,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四)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资待遇 第四条 师资博士后严格按照《江苏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 施办法》 (江大校〔2017〕471 号)统一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照 该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学校另外每月给予
2000 元师资博士后津贴,同时鼓 励合作导师给予更优惠的待遇. 第六条 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另有规定的, 按规定执行.
第五章 考核及聘用 第七条 中期考核及期满考核
(一)考核机构 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议用人单位师资 博士后期满考核结果.用人单位教授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 师资博士后中期及期满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