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7-09
潮府函〔2018〕166 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18 年度住房保障 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 潮州新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落实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 现将我市

2018 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 (详见附表) , 并通知如下:

一、加快棚户区改造 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棚改工作责任,建立健全 工作机制, 加大力度组织落实, 确保棚户区改造任务到6月底实现 开工进度60%,到9月底全面完成棚改开工任务.

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已开工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入 住 各县区、市房地产管理局要切实加快已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 项目建设进度,完善项目配套基础设施,落实分配入住,确保列 入国家和省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在2018 年底累计完成分配95% ―

2 ― 以上(具体分解详见附表) .

三、做好租赁补贴的发放和公租房分配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家庭 申请保障房或租赁补贴.同时,要建立绿色审批通道,认真组织 对申报对象的审核审查工作, 确保在

9 月底前完成租赁补贴任务,

12 月底前完成公租房分配任务.

四、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跟 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认真组织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和要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要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杜 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市房地产管理局应于每月

20 日之前,将本县区、本单位住房保障工作完成进展情况书面报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潮州市

2018 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8 年4月2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 ―

3 ― 附件: 潮州市

2018 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类型 新开工棚户区改造 政府投资公 租房分配比 例(%) 发放城镇住 房保障家庭 租赁补贴 (户) 城市棚户区 (套) 国有垦区危房 (套) 合计13

250 95

330 市房管局

0 0

95 200 潮安区

0 0

95 30 饶平县

0 250

95 100 湘桥区

13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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