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09 |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 提交经 营者签署的《承诺书》 (填写范例) ,书面承诺已知悉工商部门告 知的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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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新设立非公经济组织(内资)党建信息申报表(填写范 例见附件) .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 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 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 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 复印件. 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 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 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 -
10 - 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募集设立的提交创 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中股东大 会会议记录(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与第
3 项合并提交;
董事 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 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 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 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 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
11 - 附件
3 公章刻制备案指南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依法批准设立或者登记的证件、文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有公章制发单位的,应当出具公章制发单位的介绍信;
无 公章制发单位的,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公证 机关委托公证书(载明委托人和委托事项) ;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需制作并刊外文或者少数民族文字公章的, 还需提供经本单 位或者有关翻译机构确认的翻译材料. 更换公章需提供上述材料外,企业单位还需提供最新《公司 章程》 . 无法提供原公章的, 用章单位需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 刊登声明. 《公司章程》中明确公章更换条款的,从其条款. 多股东单位的,需提供《股东大会决议书》 (自然人股东需 签字捺印, 单位参股的单位法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参股单位 公章) ,并附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原公章交公章制作单位的,公章制作单位登记造册,在备案 新公章时交公安机关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