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09 |
1 - 永川府办发〔2019〕56 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农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登记 抵押融资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农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登记抵押融资试点实施方 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5月13 日-2-永川区农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登记 抵押融资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 见》(中发〔2018〕1 号)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
8 部委《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 务的批复》(农办政〔2018〕7 号)、《中共重庆市委全面深化 改革领导小组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 设施权属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农改办发〔2016〕
2 号)文件,开拓投融资渠道,缓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融资 险的突出问题,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经研究,特制定永川区 农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登记抵押融资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按 照统筹规划、行业指导、稳步推进的思路,创新开展农业设施及 地上种植物登记抵押融资试点, 为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探索有 效路径.
二、工作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需求导向、市场配置、重点突破、关联互动 的原则,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立足永川农业发展实 际,优先选择茶叶、花椒及其他特色经果等发展较为集中、具备 一定规模的产业探索实施农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登记确权. 通过 -
3 - 农业设施和地上种植物的确权颁证, 切实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农地上的投资经营权益.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的决定 性作用,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业设施和地上种植物权属 登记,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形成政府与市场优 势互补、 良性互动的农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登记抵押担保融资新 机制.
三、目标任务 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基础上, 结合农 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权属登记工作, 创新农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 登记抵押担保融资方式, 缓解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抵押物不 足造成的融资难问题, 到2020 年12 月前预计可实现全区农业设 施及地上种植物登记抵押贷款年授信
1 亿元. 通过农业设施及地 上种植物登记抵押融资试点,促进农业规模和产值的双升,带动 农村经济的提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四、主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农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权属登记机制 按照 自愿申请、公开透明、严格审查、据实登记 的原则, 开展农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权属登记, 对急需办理抵押登记贷款 的优先确权登记颁证. 1.登记机关: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设施及地 上种植物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对相关档案资料实行一证一档管 理.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农业设施所有权等登记颁证有专 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
4 - 2.登记范围:农业设施权属登记范围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 规模化温室大棚等生产设施,技术设施、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和 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等配套设施.地上种植物权属登记范围包 括种植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