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09 |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84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 HJ
885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
1 《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1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镀 electroplating 利用电解方法在零件表面沉积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镀层或合金层的过程.包括镀前处理、 镀上金属层和镀后处理. 3.2 化学镀 chemical plating 用化学法在基材表面沉积金属覆盖层的过程,包括催化镀、接触镀等. 3.3 阳极氧化 anodising;
anodic oxidation 以金属制件为阳极,在一定的电解液中进行电解,使其表面形成一层具有某种功能(如防护性、装 饰性或其他功能)的氧化膜的过程. 3.4 化学氧化 chemical oxidation 在没有外电流作用下, 金属制件与含有氧化能力的电解液作用, 使金属制件表面形成氧化膜的过程.
4 源强核算程序 4.1 一般原则 污染源源强核算程序包括污染源识别与污染物确定、核算方法及参数选定、源强核算、核算结果汇 总等,具体内容见 HJ 884. 4.2 污染源识别 电镀污染源识别应涵盖所有可能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的场所、设备或装置,具 体见表 1. 污染源识别应符合 HJ 2.
1、HJ 2.
2、HJ 2.
3、HJ 2.4 等技术导则要求. 4.3 污染物确定 电镀各污染源污染物的确定应包含 GB
21900 等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中的污染物,具体见表 1.对 生产过程可能产生但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尚未列入的污染物, 可依据环境质量标准、 其他行业 标准、 地方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质量改善需求, 根据原辅材料及燃料使用和生产工艺情况
2 进行分析确定. 4.4 核算方法选取 电镀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包括实测法、类比法、物料衡算法和产污系数法等,核算方法选取次序见 表1.源强核算方法应按次序选取,若无法采用优先方法的,应给出合理理由. 表1电镀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选取次序表 要素 污染源/排放口 污染物项目 核算方法及选取优先次序 新(改、扩)建 工程污染源 现有工程 污染源 a 有组织废气车间或生产设施 排气筒 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氰化物、氮氧化物、氟 化物 1.类比法 2.产污系数法 1.实测法 无组织废气电镀生产场所 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氰化物、氮氧化物、氟 化物 1.类比法 1.类比法 废水 生产装置出水口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氟化物、总氮、氨氮、总磷、总铁、总铝 1.类比法 1.实测法 总氰化物、总铜、总锌、总铅、总汞、总铬、六价 铬、总镉、总镍、总银 1.类比法 2.物料衡算法 1.实测法 2.物料衡算法 车间或生产设施 废水排放口 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 1.类比法 2.产污系数法 1.实测法 企业废水总排放 口 总铜、总锌、总铁、总铝、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总氰化物 1.类比法 2.产污系数法 1.实测法 噪声 高噪声设备 等效连续 A 声级 1.类比法 1.实测法 2.类比法 固体废物 电镀废水处理污泥、废槽液、槽渣、电镀原料包装物、滤材等 1.类比法 2.物料衡算法 1.实测法 2.物料衡算法 注1:生产装置出水口指电镀生产线前处理槽、镀覆处理槽、后处理槽及各水洗槽出水口. 注2:对于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指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分质处理的特定处 理单元出水口(分质处理的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与其他废水混合前) . a 现有工程污染源未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进行手工监测、 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自动监测设备不符合规定的, 环 境影响评价管理过程中,应依法整改到位后按照本表中方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