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9-07-09

10 10.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10.1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 投标供应商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在有 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 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11.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 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也不 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1.2 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 中标供应商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 非关 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1.3 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 责任. 11.4 未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设备不得转包. 12.采购信息的发布 12.1 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 省水科院网站发布. 二.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构成 13.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3.1.1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

13.1.2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3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13.1.4

第四章:评标办法;

13.1.5

第五章:采购合同;

13.1.6

第六章:采购需求;

13.1.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3.1.8 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3.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 求. 13.3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 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1 13.4 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 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等问 题应自获得招标文件后于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 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4.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4.1 投标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 控制价等招标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 有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 14.1.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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