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9 |
4 有关买方之资料买方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在中国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开发、设计、制造及销售全系列之乘用车及商用车辆、发动机、汽车零件、机械、铸锻件、 粉末冶金产品、机电设备、工具及模具;
开发及设计新能源汽车及该等汽车之部件、制造及销售;
以日产品牌进口汽车中国总分销商身份,进口及进口国内生产之日产品牌及相关零件、备件及饰件,以及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建筑项目管理;
其业务项目之技术顾问、技术服务、资讯服务、物流服务及售后服务;
进出口业务;
其他服务( 包括保险经纪、二手车替换、金融服务).就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於本公布日期,除买方为合营夥伴之大股东,拥有其已发行股份约60.1 % 外,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各自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之理由及裨益透过出售事项,本集团将可收回其於合营公司之投资,并将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用於其主要业务营运内利润更高之项目,对本集团之未来发展有利. 基於上文所述,董事认为股权转让协议之条款及四饨兄灰啄苏I涛裉蹩,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由於有关出售事项之其中一个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所有该等比率低於25%, 故根鲜泄嬖虻谑恼,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
5 释义在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汇具有下文所载之涵义: 「 董事会」指董事会;
「 本公司」指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 完成」指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条款完成股权转让协议;
「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 代价」指根扇ㄗ眯槁蚍接秃嫌50%股本权益向绵阳新晨支付为数人民币50,540,000元之代价;
「 大连交易所」指大连产权交易所,由大连市人民政府发起成立之交易组织;
「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 出售事项」指绵阳新晨向买方出售合营公司50%股本权益;
「 股权转让协议」指绵阳新晨( 作为卖方)与买方( 作为买方)就( 其中包括)出售事项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之股权转让协议;
「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合营公司」指常州东风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夥伴」指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之公司;
6 「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 绵阳新晨」指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布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 买方」指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及「%」指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吴小安香港,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两位执行董事:吴小安先生( 主席)及王运先先生( 行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