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9 |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辖区内招标代理专项检 查工作. 检查按照确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 年5月1日-5 月20 日)为各招标代理机 构(分支机构)自查阶段.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要求,组织监督本辖 区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进行自查;
各招标代理机构(分 支机构)按照确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形成自 查报告, 自查报告中应包括
2017 年1月1日以来代理招标项目 数量、中标总价、代理费收取对象及收取情况、评标专家费支 付情况、以及提高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和加强诚信建设的意见和 建议等,自查时要同时填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统计表》 (附件一) 、 《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检查表》 (附件二) , 并准备好相关资料迎接检查组检查. 第二阶段 (2019 年5月20 日-6 月10 日) 为分组检查阶段. 在各代理机构(分支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代理机构(分支机构)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采取到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并现 场抽查不少于两份招标代理资料. 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 (2019 年6月10 日-6 月20 日) 为检查总结阶段. 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检查通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 为,依法处以警告、限期整改等相应处罚,并依据情况扣减招 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分值.
四、检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工程招标代理 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采用有效措施,认真部署 和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落实 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各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认真 开展自查自纠,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 规避检查、在检查中弄虚作假、对存在问题拒不改正的,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
1、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项目统计表
2、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检查表
3、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代理招标项目检查表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5月5日附件
1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项目统计表 代理机构(公章) : 填报时间: 年月日序号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控制价 (万元) 中标额 (万元) 项目监督单位 代理费 (万元) 代理工作完 成时间 该机构自
2017 年1月1日至
2019 年4月30 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 ,共代理工程招标 项,中标金额共计 万元,代理收入 万元填表说明:
1 、本表由各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如实填写;
2 、招标内容栏,按招标项目委托协议的约定,分别填写勘察、设计、监理、施工、 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等;
3 、本表内容应填写较多的,可续表填写. 附件
2 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检查表 编号: 被检查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所在地: 填表说明
一、本表格由被检查单位进行填写,现场检查时提供.
二、被检查单位应当按照本表所列内容,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 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主要办公场所证明材料(租用的提供租用合同或协议);
3、代理机构人员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 案管理代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