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9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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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评标办法.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9
第六章 图纸.50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1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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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卢氏县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干部学院(二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干部学院(二期)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 筹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 豫文化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 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河南中豫文化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卢氏县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干部学院(二期)
3、项目编号:DHGC(2019)0515
4、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卢氏县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干部学院,包含红色文化干部 教育学院桥梁工程、道路工程
5、建设地点:卢氏县官坡镇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为本单位员工,已参加社会保险(2019 年02 月至
2019 年04 月期间连续
3 个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人近三年(自2016 年01 月01 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 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
2016、
2017、2018 年度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
2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 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告)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 标、 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 或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 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查询时间需在本项 目公告发布之后) ;
6、 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 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