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09

4 运和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移动设施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 废弃物处理的二 氧化碳直接排放, 以及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固定设施与公共电汽车客运和城市轨道 交通企业移动设施电力消耗隐含的电力生产时的二氧化碳排放, 具体核算和报告 边界见第二至第八部分. 已经明确核算和报告边界并提交过历史报告或年度报告 的企业,如果企业发生拆分,原则上仍应沿用原核算边界进行核算和报告.年末 投入运营的新增设施,如果排放量较低,可以次年再开始核算并报告其排放量. 北京市企业 (单位)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采用基于物料平衡计算的方法学 和基于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具体核算方法见第二至第八部分.企业(单位)可 自愿采用实时监测办法测量有关变量和参数并计算其二氧化碳排放, 但其计算结 果的不确定性不能高于采用基于物料平衡或基于排放因子的方法学的计算结果.

(四)排放监测和报告 排放单位须建立二氧化碳监测和报告机制, 按照本指南第二至第八部分的要 求测量、统计并报告其二氧化碳排放相关数据.

(五)公式和表格序号 本市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单位分为七个类型: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火力发电 企业,水泥制造企业,石化生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其他服务业企业(单位) , 以及其他行业企业.表

1、表2对本指南的公式和表格进行了汇总,并对其适用 范围进行了说明. 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5 表1公式总览 适用企业类型 公式编号及名称 适用领域 所有企业 TY-1 直接排放计算 TY-4 排放因子计算 TY-3 活动水平计算 化石燃料燃烧直接排放 TY-2 间接排放计算 电力消耗间接排放 TY-6 和的不确定性 TY-7 积的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分析 热力、其他服务和 其他行业企业 GG-1 碳氧化率 工业锅炉碳氧化率 交通运输企业 JT-1 运输车辆过程排放 过程排放 发电企业 FD-1 年能耗按月计算 FD-3 年热值按天计算 FD-5 年热值按次计算 FD-7 年热值按设备算 FD-2 月能耗计算 FD-4 年油耗按次计算 FD-6 设备热值按月算 FD-8 碳氧化率 化石燃料燃烧直接排放 水泥企业 SN-1 熟料排放计算 SN-2a 无原料替代排放因子 SN-2b 有替代原料排放因子 工业生产过程 TY-5 废弃物处理排放 废弃物处理 石化企业 SH-1 连续烧焦 SH-3a 天然气制氢 SH-2 间歇烧焦 SH-3b 其他原料制氢 工业生产过程 SH-4 环氧乙烷、醋酸乙烯计算-有监测 SH-5 环氧乙烷、醋酸乙烯计算-无监测 表2表格总览 性质 表格编号及名称 在何类报告应用 所有 企业 BG-1 基本信息 BG-3 间接排放 BG-5 声明 BG-2 化石燃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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