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7-09

2013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 券募集说明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 4?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第二部分? ? 引? 言?

一、 本所及签字律师? 本所是

2001 年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 浙江省杭州市杨公堤

15 号国浩律师楼 (空勤杭州疗养院内) , 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证券、公司投资、企业并购、基础设施建设、诉讼和仲裁等法律服务.? 本次发行法律意见书的签字律师为沈田丰律师和吴钢律师.?

二、 出具法律意见的工作过程? 为审核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开展了如下工作:?

1、与发行人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详细了解发行人设立、运作的 有关情况.?

2、出具律师调查清单、律师工作备忘录,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相关法律事 项进行尽职调查.?

3、参加了发行人本次发行工作的各次中介机构协调会,与参与本次发行工 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并对发行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讨论.?

4、核查验证发行人提供的全部相关文件资料.?

5、通过其他方式履行尽职调查的职责.?

三、 本所律师的声明? 本所律师依据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得到发行人如下保证, 即发行人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 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之处,其中有关材料上的签字与盖章均是 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和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和原件一致.? 5?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发行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对有关会计、 审计、信用评级、偿债能力和现金流分析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本所律 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偿债计划和现金 流分析报告中的任何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发行 人主体、本次发行程序与发行文件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 并已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大法律事项和潜在法律风险进行了审慎核查 分析,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募集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本所律师同意将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 随其他 申报材料一起报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 、 《银行法》 、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第三部分? ? 正?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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