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09 |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 江苏精亚洁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0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 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公司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第二节第八条规定: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