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9 |
二、相关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6 年修订)》,本项目生产(含工 艺、设备等)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要求.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限制、禁止 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不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工产业[2010] 第122 号)范围内,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2019-370481-18-03-023406, 备案证明见附件 3. 2.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木石镇华怡路
1 号,东侧为乡村道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滕州 市农村公路养护站,北侧为空地,项目周围交通便利,水、电及其他配套设施完善. 根据滕州市木石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见附件 4),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项目建设符合滕州市木石镇发展规划(见附图 5),选址合理.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土地使用政策. 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的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3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滕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 包括:南四湖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4-B1-01),滕州荆 河湿地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4-B1-02),月亮湾湿地水源涵 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4-B1-04),薛河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4-B1-06),蟠龙河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4-B1-07),滕州市北部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4-B4-01),灵泉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区(SD-04-B4-02),马河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4-B4-03),莲青 山、岩马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4-B4-04).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木石镇华怡路
1 号, 根据 《山东生态红线规划图 (2016-2020 年) 》 ,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 薛河水源涵养、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距离约 125m,代码为 SD-04-B1-06 ,其生态功能为 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红线区面积共 87.56km2 ,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的要求.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 6,《关于滕州华怡服装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件服装加工项目是否占压生态保护红线的证明》见附件 5.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二一七年简本)》,滕州市环境质量良好,不属于 劣质化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采取相应的 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周边的大气、水环境、 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变更好的要求.本项目运 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在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安全 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年用水量约 25350m3 /a,由滕州市供水管网 提供,不采用地下水,不会对当地水资源储量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