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9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不同潜在投标人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7)近三年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9)投标人已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0)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6 (1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供应商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 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6.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7.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条款要求.
(二)资金来源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 款项(财政性资金) .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均无承担投标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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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采购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分为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采购需求
第七章 评标标准
(二)招标文件复核 投标人必须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必须立即 通知招标人,以便及时纠正上述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 有内容,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件、采购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本招标 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 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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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对在投标截止期三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 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
(四)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 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有约束力.投标 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