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09 |
1、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将在理财计划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 内,在各营业网点或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到期相关信息公 告.
2、如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和受托人决定延长理财期限,将 于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在各营业网点或通过其他渠道发 布相关信息公告.
3、本理财计划持续期间内,天津滨海农商银行有权在本 行营业网点进行公告,或通过短信、电话、网络、报刊媒 体等其他信息平台、 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 对说明书条款 进行补充、 说明和修改. 投资者应定期通过上述相关渠道 获知有关本理财计划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您应充分认识投 资风险,谨慎投资:
1、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 或新法规颁布, 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 投资等的正常 进行.
2、法律风险:由于界定不明确易发生法律风险,如误导 客户认为理财产品为储蓄产品.
3、操作风险:理财业务发售的流程不严密,或是产品发 售过程中因发售人员的原因而产生的操作风险.
4、管理风险:由于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受经验、技能等因 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管理.
5、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 赎回也不能提前终止.
6、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 的固定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7、信息传递风险:天津滨海农商银行按照理财协议载明 的有关 信息披露 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 告. 投资者应根据 信息披露 条款的约定及时到天津滨海 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 或由于 通讯故障、 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 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 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另外, 投资者预留在天津滨海农商银 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天津滨海农商银 行. 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天津滨海农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 的, 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将可能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 上投资者, 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由此而 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 素的出现, 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从而导致理 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 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 投资、 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计划的资金安全. 不 可抗力 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 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 该事件妨碍、 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 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 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 产品投资方向: 募集资金50%-80%用于投资同业机构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20%-50%投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 策性金融债、 主体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上的短期融资券、 超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公司债、企业债、金融 债等天津滨海农商银行认可的标准化金融资产. 收益计算方: 天津滨海农商银行 本金及收益返还:
1、理财计划本金及收益支付 本理财计划的对应资产按约定时间和方式安全如期回收 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持有到期固定年化收益率为购买5 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固定年化收益率为4.05%, 50万元(含)及以上固定年化收益率为4.1%,产品到期后 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归还本金、支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