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0 |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明起止地 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 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郑州福雨呈林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抛光材料(摩擦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郑州福雨呈林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樊梦龙 联系人 黄耀锋 通讯地址 新密市超化镇樊寨村 联系电话
15937136655 传真 / 邮政编码
452385 建设地点 新密市超化镇樊寨村 立项审批部门 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批准文号 2017-410183-30-03-028627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C3099) 占地面积 (m2 ) 2535(3.8 亩) 绿化面积 (m2 ) / 总投资 (万元)
2000 其中环保 投资 (万元) 22.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1.13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郑州福雨呈林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2000 万元在新密市超化镇樊寨村建设年产
2 万 吨抛光材料(摩擦剂)建设项目,该抛光材料主要用于汽车、铁路、机床、模具等铜、 铁、铝铸件造型的抛光,以提高其造型的后续表面处理效果.该项目已经新密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 2017-410183-30-03-028627,备案内容详见附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河 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4月28 日修订版) 规定的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6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 含焙烧的石墨、 碳素制品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其他 类应编制报告表.本项目主要进行抛光材料 的生产,属于 其他 类因此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 受郑州福雨呈林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接受委托后,我公司评价人员在对 项目建设进行现场勘察及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2 为项目决策、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新密市超化镇樊寨村,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本项目厂区占 地面积 2535m2 ,租赁协议见附件 3.根据新密市超化镇对本项目所在厂区出具的地类 证明,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超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项目租赁超化镇樊寨村土地及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根据实际调查,该厂房及所属 土地隶属于超化镇樊寨村,原为郑州市乾元窑炉工程有限公司租赁作为闲置厂房和原 料堆场使用,现租赁时间到期,郑州市乾元窑炉工程有限公司不再对该厂房和土地进 行续租,该地块及厂房由本项目租赁,作为生产区使用,且根据实际调查,不影响郑 州市乾元窑炉工程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且不会改变其生产工艺、设备及产污点等, 故不会改变郑州市乾元窑炉工程有限公司原现状评估报告的结论.郑州市乾元窑炉工 程有限公司因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2016 年被新密市清改 办认定为县级审批的完善备案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需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估. 企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