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7-10
关于山西宏光医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之 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六月 山西宏光医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 )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 ) , 山西宏光医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光医玻 或 公司 ) 就其股份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事宜已经召开了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 并通过了相关决议.

公司就其股份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 公开转让事宜向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融证券 或 我公司 ) 提交了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业务规则》、《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 调查 指引 ),我公司对宏光医玻的公司业务、公司财务、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 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 对宏光医玻本次申请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进行股份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对宏光医玻的尽职调查情况 国融证券推荐山西宏光医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开转让的项目小组(以 下简称 项目小组 )根据《调查指引》的要求,对宏光医玻进行了现场尽职调 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通过与宏光医玻管理层,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及员工进行了交谈;

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会议决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文件、纳税凭证、重大业务合同等;

调查了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 了《山西宏光医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对宏光医玻 公司业务、财务、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根据项目小组对宏光医玻的尽职调查情况,我公司认为宏光医玻符合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所规定的挂牌条件: 山西宏光医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1-5-1

(一)山西宏光医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通过对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进行专项调查发现,公司成立于

2004 年10 月9日,并于

2016 年5月24 日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现宏光医 玻的注册资本为 10,500 万元. 股份公司整体变更符合规定,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条件.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宏光医玻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是医用玻璃管、安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 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宏光医玻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和信审字 (2016) 第09002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6 年1-2 月、2015 年、2014 年营 业收入分别为 14,146,068.42 元、98,168,914.52 元、100,750,765.69 元,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6%、99.82%、100.00%,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宏光医玻近两年持续经营, 不存在终止经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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