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0 |
凡涉及本保险合 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
(一)工程合同所列明的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物料,包括已运抵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结构件、在制品、属 于工程预算内的应安装的机器设备、零配件等. 第三条 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 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 不 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工地内原有的财产;
(二)属于工程造价范围之内,但在工地以外的财产;
(三)现场清理费用.该费用是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 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施工用机器、装置和设备;
(二)领有公共运输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
(三)其它未在本保单中列明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 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建筑期或安装期间和施工场地内, 由 于下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 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 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地震、海啸;
(三)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四)升降机、行车、吊车、脚手架的倒塌造成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
(五)安装技术不善所引起的事故,并造成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
(六)超负荷、超电压、电弧、短路、和其他电气原因引起的事故,并造成其他保险财 产的损失. 第六条 试车责任 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注明,保险人负责赔偿在保险合同中
2 列明的试车期和施工场地内由于试车所造成的安装设备本身的损失. 第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 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八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乱、罢工、没收征用及因政府命令 或有关行政当局命令;
(二)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四)盗窃、抢劫及恶意破坏. 第九条 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
(二)堆放在露天的保险财产,用芦席、布、草、纸板、塑料布做棚顶的工棚,以及 堆放在工棚内的保险财产,由于暴风、龙卷风、暴雨、雪灾、冰雹所造成的损失;
(三)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 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它渐变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和费 用. 第十条 下列各项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建设单位已接管或已签发完工证书或已投入使用的财产的损失和费用;
(二)设计错误、缺陷或未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