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10 |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深圳黄金公司 被告方: 被告一江苏紫金茂业珠宝有限公司、被告二阜宁县益林镇村镇房屋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方诉讼请求
2016 年3月,深圳黄金公司与江苏紫金茂业珠宝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 , 深圳黄金公司依约履行了协议,但江苏紫金茂业珠宝有限公司未依约全额支付货 款.2016 年深圳黄金公司依法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 一向原告一次性支付所欠的货款本金合计人民币 13,677,432.00 元;
被告一退还
2016 年4月11 日其向原告申请展销的黄金饰品;
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利息、 违约金;
被告一赔偿因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暂估人民币 700,000 元;
被告二承担连带责 任;
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2016 年8月30 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下发(2016)粤0303 民初
8950 号 《民事判决书》 ,判决江苏紫金茂业珠宝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 圳黄金公司支付货款 23,912,722 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按 0.045%/日的标准计 算,违约金按 0.09%/日的标准计算) ;
被告江苏紫金茂业珠宝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黄金公司支付律师费
25 万元;
如被告江苏紫金茂业珠宝有 限公司不能偿付判决确定的相关债务, 则原告有权就被告阜宁县益林镇村镇房屋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益林镇益西社区居委会益林中心商业街相关房产 (房产证编号为阜房权益林字第
00128744 号至
00128763 号)的拍卖、变卖或折价 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受理费人民币 165,690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共计 人民币 170,690 元,由深圳黄金公司负担人民币
3690 元,由江苏紫金茂业珠宝有 限公司、阜宁县益林镇村镇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人民币 167,000 元.判决生 效后,各方均未上诉.
3、案件进展情况 一审判决生效后江苏紫金茂业珠宝有限公司没有履行, 深圳黄金公司依法向抵 押房产所在地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已进入到拍卖阶段,经过第 一次拍卖,成交
2 套(6 个房间) ,另18 套(52 个房间)法院正在组织第二次拍卖.
(三)上海鸿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鸿玺投资 )与叶蕊茂、哈尔 滨申格体育连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 鸿玺投资 被告方: 叶蕊茂、哈尔滨申格体育连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方诉讼请求
2012 年12 月鸿玺投资与叶蕊茂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由叶蕊茂以股 权转让款人民币 22,686,418 元受让鸿玺投资持有的哈尔滨申格体育连锁有限公司 股权,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2016 年5月30 日鸿玺投资就此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对 叶蕊茂、哈尔滨申格体育连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叶蕊茂向鸿玺投资支付 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2,686,418 元,支付资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