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4月26 日 处罚事由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检测、评估结果未定期向劳动者公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机关 北京市昌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北京铁建永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4.
25 职业卫生违法行为 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昌)安监罚当【2018】08004 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4565814175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