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10

15 个工作日内更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第四章 政务信息分类共享 第十二条 明确共享信息分类.政务 部门在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时,应明确 各类政务信息分类.政务信息资源按共享 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 共享三种类型. ――无条件共享类信息:可提供给所 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 ――有条件共享类信息:可提供给相 关政务部门共享使用或仅能够部分提供给 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 ――不予共享类信息:不宜提供给其 他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 第十三条 遵循共享信息分类要求. 凡是列入有条件共享类和不予共享类的信 息,必须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依据,由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 核定.基础信息资源的基础信息项是政务 部门履行职责的共同需要,必须在部门间 无条件共享;

跨部门的主题信息资源以及 自治州人民政府文件 -

4 - 基础信息资源的业务信息项,应在各部门 间予以共享.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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