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0

12000 损耗

18 72 自来水

126 厂区道路喷 洒抑尘

90 生活用水 沉淀池

72 生产用水 (冷却系统循环水)

36 损耗

36 6 于洪绪镇镇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滕州市及洪绪镇总体规划, 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中限制或禁止的范围.(详见附图

3、附图

4、附件3 租赁协议) 项目周围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较少,项目污染 物经过合理的处理后都能达到环境保护的标准,经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的 影响较小,场址选择合理.

2、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150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涉及滕州市的生态保护 红线区主要有: 南四湖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滕州市西部的滨 湖镇境内.面积53.69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红荷湿 地省级地质公园、滕州滨湖国家湿地公园、部分滕州市公益林;

滕州荆河湿地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343以南, G104以西,东环路附近.面积10.6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 滕州荆河省级湿地公园、滕州城郭河省级湿地公园、滕州市国有西岗苗圃、部 分滕州市公益林. 月亮湾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山亭区北侧,S245以南.面积 52.01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月亮湾国家湿地公园、楼里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荆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图(2016-2020年)》可知,本项目不位于滕州市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详见附图 7).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及《枣庄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 ① 地表水环境 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城郭河.根据《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2017年简本)

7 可知,城郭河各监测断面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Ⅲ类标准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盥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道 路喷洒抑尘,不外排.项目的运营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滕州市 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 ② 大气环境 根据《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2017年简本)可知,2017年滕州市环境空气 中SO

2、NO2年均值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PM

10、PM2.5年均值均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滕州市已制定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采取了促进现有企业升级改 造、新建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取缔小型燃煤锅炉、推广集中供热供气削减生活 污染源等措施,目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已经明显好转,根据统计数据可知近三 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本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各种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措施后,废气远低于 排放标准要求,无外排废水、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厂界达标,通过影响分 析可知,本项目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管理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 声环境 根据《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2017年简本)可知,项目区域昼间及夜间声 环境现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要求. 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要求. ④ 地下水 根据《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2017年简本)可知,荆泉水源地、羊庄水源 地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结合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恶化区域地下水及土壤 环境质量功能. (3) 资源利用上线 用水量较少,仅为126m3 /a,由洪绪镇供水系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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