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10 |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组织结构、 人员工资、 生产能力、 财务状况、 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18 年12 月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18 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第四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 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 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 各方共同参与 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普查的宣 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人民政府将成立瓮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 小组,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领导同 志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组成人员名单另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 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 和协调;
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发改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企业和个体工 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机关和事 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编委办负责和协调;
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 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民政民宗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 的事项,由县发改局负责和协调,其中数据管理、存储和信息共享事项由县市场监管局负 责和协调;
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的事项,由县 综治办协调;
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信息共享,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 信息.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 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 认真组织好本地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 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 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 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 -5- 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要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 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节俭办事.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贵州省统计管理 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 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 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