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07-10

督促、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 队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 理等. 2.2 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 责 各地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市防指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县、区防汛指挥 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其办事机构 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当干流及主要支流出现超警戒水位、水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 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 构由地方行政首长、参加抢险的解放军、武警部队首长和水利专 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制定抢险方案,行政首长对抢险方案进行决 策,并组织实施.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由事发地县区人 武部负责组织、协调. 2.3 城市防汛抗洪指挥部及其职责 在市防指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市区防汛抗洪排涝工作. 城市防汛抗洪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任 指挥长, 由贵池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直工委、 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副指挥长,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防处、区直工委、区住房城乡建 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13―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分析,预报中、 短期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台风生成及走向趋势、其他有关气象信 息. 气象部门应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当有可能发生灾 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和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滚动预 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并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 机构. (2)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蒸发、水位、流量、水量 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 值. 境内各类报汛站应将监测和收集的水文信息及时报上级水文 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自动测报水情信息应 在20分钟、 人工报汛水情信息应在1小时内报到安庆水文局, 安庆 水文局应根据雨水和墒情实况及时做出汛情、旱情预报,并尽可 能延长预见期,提高精确度.加强水文测报系统维护,确保及时 准确发送雨、水情信息. 当预测河道超警戒水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洪水时,相关水文 测站应加密测报;

当预测接近保证水位时, 重要水位节点应随时加 密测报. ―14― 当发生特大暴雨、山洪暴发、冰雹天气等特殊汛情时,各报 汛站应及时向安庆水文局上报暴雨等特殊汛情, 并增加报汛段次. 当发生溃坝决口、行蓄洪区行蓄洪、分洪河道分洪、中型水库泄 洪以及河道出现历史前三位洪水或断流时,应及时上报特殊水情 和河道断流信息. 河道、湖泊、水库塘坝蓄水,非汛期实行月报,汛期实行旬 报.旱情严重时,增加上报频次. 有关水文、雨量水情由安庆水文局收集汇总上报市防指. 3.1.2 河道堤防信息 河道堤防信息主要包括:实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状况、 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查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

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情况);

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 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 现场防汛指挥机构、 工程管理单位应随时掌握河道堤防信息, 认真做好记录.当河道水位超设防水位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 责巡堤查险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同级防指和上级主管单位.当河道 水位超警戒水位时,由当地防指组织民工上堤巡堤查险和防守. 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将有关工程及防汛信息报当地防指,并 逐级上报至市防办.当长江干流达到警戒水位后,所在县区防办 应按每日2时段(即8时、14时)向市防办报告汛情、工情信息,并 根据汛情发展趋势增加报告次数.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 ―15― 情应在险情发生后及时报市防办. 3.1.3 水库工程信息 水库工程信息主要包括:实时坝上、坝下水位及库容,入库、 出库流量及变化趋势,泄水建筑物调度及运行状况等.若发生险 情,要形象描述险情状况及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以及负责处理 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等. 水库超汛限水位后, 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 增加对大坝、 溢洪道、输水管(洞)等区域的巡查次数,增加大坝安全监测设施 观测频次,做好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安全运行状 况下,水库管理单位按规定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 库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当发现险情或建筑物运行出现异常时,应 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中型及重要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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