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0 |
829 1,407 (14,804) (14,265) 融资活动所得之现金净额: 发行股份所得款项 (已扣除开支) 225,189 15,647 应付I展贷款减少 (72,273) C 新造其他借款 21,696 79,561 偿还其他借款 (4,547) (44,877) 已付利息 (16,506) (7,444) 153,559 42,887 现金及现金等同项目之增加净额 228,975 15,784 於一月一日之现金及现金等同项目 20,579 26,652 汇率变动影响 (286) (2,828) 於六月三十日之现金及现金等同项目 (即为银行结余及现金) 249,268 39,608 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中期业绩报告10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 一般资料 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为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受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上市.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之地址於 「中期报告」 内之 「公司资料」 一节披露. 本公司乃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国际航空及海上货运、证券买卖以及制造 及销售焦炭.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编制,其与本公司之功能货币相同. 2. 编制基准 (i) 截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愀哿辖灰姿邢薰 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而编制.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根愀 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编制的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ii) 编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由於在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出现综合流动负债净额约16,962,000港元, 本公司董事已审慎考虑本集团之未来周转能力. 董事已考虑为本集团筹集新股本资金之不同方法.於结算日后,本公司已订立协议以配售价每股股份 0.082港元配售1,240,000,000股新股份.配售已於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完成,而本公司已筹集约 101,680,000港元. 由於补足配售已告完成,董事已信纳本集团全数应付其於可见将来到期之财务承担.因此,简明综合 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中期业绩报告11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3. 主要会计政策 除投资物业及若干财务工具以公平值计量外,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法编制.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 表所采用者一致,惟本集团已采用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并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期间 生效之新订 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除外. 应用该等新订 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不会对本集团业绩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无须就过 往年度作出调整. 本集团并无提前采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之准则、修订或诠释.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经修订) 财务报表呈列1 香港会计准则第23号 (经修订) 借贷成本1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经修订) 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2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及 可沽售金融工具及清盘产生之责任1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归属条件及注销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 (经修订) 业务合并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 业务分部1 香港 (国际财务汇报诠释委员会) 客户忠诚计划3 -诠释第13号 香港 (国际财务汇报诠释委员会) 兴建房屋建议1 -诠释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