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0 |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长安路
1001 号;
公司法人:杜炳建;
注册资本:37,363.3 万元;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高炉锰铁,电炉锰铁,中低碳锰铁,硅锰合 金,高碳铬铁,中低碳铬铁,微碳铬铁,钼铁,钨铁,钛铁,钒铁, 磷铁,金属锰,电解锰,金属铬,硅钙合金,硼铁,铌铁等各类铁合 金;
电解镍,电解铜,铝锭,钴,稀土合金等各类有色金属和稀有金 属;
锰矿,铬矿;
石墨电极,炼钢生铁,钢材等商品. 5.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
注册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301 号;
公司法人:徐立伟;
注册资本:8,771 万元;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煤化工、化工环保、冶金工艺、工业节能、 新型材料、工业自动控制方面的科研成果转让、工程设计、工程承包 及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新型功能材料、冶金工艺节能及设 备、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专用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的研究开发、 咨询服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6. 中钢集团四川炭素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
注册地址: 广元市回龙河工业园区;
公司法人:郭来斌;
注册资本:12,600 万元;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石墨电极本体及接头的生产;
炭素、石墨制 品的研发、加工、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炭素材料研发、生产. 7.中国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西郊汉城北路
99 号;
公司法人:聂仲毅;
经营范围: 各种冶金、有色、矿山重型成套设备及备品备件的生产、研发、销售 和服务. 8.吉林市吉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法定代表人: 潘宏伟, 注册地址:吉林市和平街九号,注册资本:612 万元,经营范围:机 械加工、铆焊、电气水暖安装、维修、金属铸造、锻造、热处理、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及大修、机械工程设计、咨询,炭素炉窑的设计、 安装、制造及维修. 9.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注册地址:吉林市和平街
9 号;
公司法人:赵宏林,注册资本:52,854 万元;
经营范围:炭素 及石墨制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加工、营销、技术服务、技术加工, 维修,工业炉窑设计,施工、维修,汽车维修,承包境内外炭素行业 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对 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二)履约能力分析 1.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原材料、带料加工、设备维 修和劳务服务等,由公司支付货款及劳务费用. 2.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近年来对方能很好地履行合同,有一定的 信誉保障.
(三)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公司与控股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预 计为 24,803 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因此,交易价格公允,无损 害公司的利益行为.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提供原材料:提供统一采购的原材料,可降低采购成本. 2.采购产品:集中、统一采购,可降低采购成本. 3.销售产品: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和用户,有利于货款的回收. 4.机械设备维修:公司无专业的机械设备及炉窑检修队伍,可降 低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 公司同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关键管理人 员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的有关关联交易, 是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 前提.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的原材料、机械维修、委托加工等是 公司生产经营必备的,没有这些关联交易,将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活动.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