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0 |
(二)2008 年6月26 日,深交所向公司发出《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 -
3 -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 (深证上[2008]96 号) 处分决定的主要内容: 对于公司
2007 年度业绩快报数据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 差异行为,深交所认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3 条、第11.3.6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 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4 条、第3.1.5 条的规定,对公 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鉴于上述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2 条、第17.3 条、第17.4 条规定,经深交所 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1、对冠福家用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对冠福家用董事林福椿、林文昌、黄清良、陈志民、戎国忠、独立董事 汪小平、付维杰、洪连鸿,监事黄华伦、林文洪、庄宝林、涂瑞稳、周金旋以及 公司总经理林文智、董事会秘书陈昌文、财务总监张荣华、副总经理林华彬给予 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冠福家用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上述处分, 深交 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针对该次通报批评,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如下:
1、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认真分析违规产生 的原因,并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信息披露内容的核查程序,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 性和准确性.
2、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根据公司的实际生 产、经营情况,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完善公司的财务核算制度,通过制 度的有效实施提升会计业务的核算水平.
3、公司财务部门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的工作质量,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财 务预算工作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
4、公司审计部门密切配合会计师的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时在日常工作 中加强对财务信息的监督和数据核查.
(三)2010 年6月17 日,深交所发出《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 -
4 - 公司监管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0]第52 号) 关注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09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为合格,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 求公司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本次考核结果,对公司信息 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
2、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制定有效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措施,特别 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
3、配合好深交所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培训. 公司说明及整改情况: 公司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考核结果,并专题部署了信息 披露自查专项工作,成立自查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林福椿先生担任组长、第 一责任人, 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昌文先生为执行组长、 专项活动的具体负责人,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公司信息披露自查专项活动的开展和检查工作,审计部、 监事会、独立董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对 公司
2009 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仔细研究,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