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11 |
第四章 项目中期管理 第十五条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起始时间为发文公 布之时,一般为当年
9 月,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
2 年至
3 年.研 究期过半时需进行中期检查. ―7― 第十六条 项目中期检查的内容:
1、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它成员投入的科研工作量及研究进 度;
2、项目实施的科研条件;
3、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情况,项目经费开支情况. 第十七条 重点项目、 优秀青年项目的中期检查由省教育厅 科技处组织进行.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 目中期检查报告》,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连同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报省教育厅 科学技术处.学校报送中期检查材料的时间为每年
6 月的最后一 周.一般项目的中期检查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制定办法并负责执 行. 对没有按期开展中期检查的科研项目, 学校要暂停该项目的 所有经费支出;
对没有按期组织中期检查的学校,省教育厅要扣 减该校次年的项目申报限额. 第十八条 省教育厅可对具有下列情况的项目做出撤销决定:
1、项目中期检查时,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的;
2、 项目实施情况表明, 承担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 的条件或能力的;
3、 项目负责人长期出国或因工作变动、 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 进行研究工作的;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承担人或研究课题的;
―8―
5、项目研究已无法进行的. 撤销项目的科研经费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追回,作为该 学校的科研经费.
第五章 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十九条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 并取 得预期成果后应及时结题.项目结题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计划和 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同时,对不同类型的研究课题实行分类评 价:对应用性研究主要进行自主知识产权和对产业竞争力贡献的 评价;
对公益性研究主要进行满足公众需求和产生社会效益的评 价;
对基础性研究主要进行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的评价. 第二十条 项目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申请.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科研 管理部门提出结题申请,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 报告书》 ,同时提交科研项目研究报告、专利证书、转让合同、鉴 定材料、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 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 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专著、 论文、 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 湖 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 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列入该项 目成果范围和作为结题依据. ―9―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坚持结题标准,认真做好结题材料的审 查工作,如有资料不全、明显不符合标注要求的结题材料应责令 项目负责人补齐、补正或暂缓结题.
2、专家评价验收.项目研究结题需组织同行专家评价验收. 项目负责人申请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学校科研管理部 门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重点、青年项目验收专家组不少于
5 人,其中项目承担学校专家不超过
2 名.
3、 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各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价后, 对项目结题签署意见,统一汇总并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 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报省教育厅.其中,重点项目、优秀青年 项目需一并报送结题验收材料,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 进行审核.一般项目的结题材料由学校归档,省教育厅组织随机 抽查.省教育厅集中受理学校结题材料的时间为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