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11 |
1 - 哈尔滨工程大学文件 哈工程校发〔2019〕78 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央高校 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经学 校2019 年第
7 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9 年6月21 日-2-《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央高校 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 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 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1 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 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 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 〔2015〕467 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 升中央高校服务国家战略、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 力,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6〕277 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学 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 基本科研业务费 )科学、高效的使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遵循 公开公正、专款专用、分账 核算、跟踪评估 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 重点支持 青年教师、青年拔尖、新兴团队 ,重点布局 基础 研究、创新方向、新兴交叉 .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学校、学院、项目负责人是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三级 责任主体. 第五条 学校设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领导 -
3 - 小组 (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 管科研工作和财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科办成员单 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基本科研业务费政策办法和总 体规划,审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重大事宜协调.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拟定基 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提出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规划及预算分 配建议, 负责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计划和预算管理、 检查等工作, 总体协调落实相关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 简称 科研院 ). 第七条 校团委、研究生院、科研院、人力资源处、发展计 划处作为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相应计划管理制度制定和项目管 理,负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总结年度执行情况. 第八条 财务处作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 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决算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审计处作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经费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专项的审计工作. 第十条 学院作为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监督管理单位,负责 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是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直接责任 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应 按各计划管理部门制度要求执行项目.
第三章 资助类别 第十二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设置如下资助类别:
(一)新教师科研启动计划.主要支持新进青年教师开展科 学研究,培养创新能力,融入学校主体服务领域或所在学科主体 -
4 - 研究方向.每名新进教师只能获得一次资助,理工类教师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