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11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 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 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 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投标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间和地域范围内).
2、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 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5分,每 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5 分,直至扣完为止.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 文件中进行承诺.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金额:$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收款单位: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成都银行德盛支行 银行账号:29042010213021700014 交款方式:
1、银行转账形式.
2、银行电汇形式.
3、网上银行 转账形式.
4、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以现金 方式交纳的响应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代缴保证金.交纳保 证金的付款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 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函复印件 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须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以 便登记、查询) 交款截止时间: 开标前
1 个工作日 16:00 时前(投标保证金的交 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请在银行回单备注栏填写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保证金. (仅用于查帐)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5% 交款方式: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以转账形式或电汇形 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或者以保函形式提交.交款时间:成 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
电话:028-65305511-904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
电话:028-65305511-904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 介绍信到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