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11 |
电话:028-65305511-904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 的质疑由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
电话:028-65305511-904 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在法 定质疑期内可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 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
电话:028-61882608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成都市财政局备案.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 [2002]1980 号 文件规定收取.
18 行贿犯罪 具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书面 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19 其他 投标人应承诺所递交的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提 供虚假资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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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 .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满足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并作出实质性响应;
3.4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 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 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 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 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 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