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11 |
化工盐及其系列产品的开发加工销售;
食 品添加剂盐酸、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液体) ;
日用化工产品,化 妆品,盐包装材料、防伪 碘盐标志 ,无水硫酸钠的生产、加 工和销售、盐业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
批发、零售副食品,建筑、装饰材料;
氯碱化工及其系列产品、化工产品及其原料、合 成树脂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其它有机及精细氯产品(以上 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须凭相关许可证经营) ;
原辅料、 仪器仪表、 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经营业务;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 口业务.经营生产性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 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
5 外)钻井,机电机械产品制造、修理、安装;
氯化钠、硫酸钠采 矿(凭许可证经营) ;
铁路专用线共用业务;
现代物流配送,代理 经营配套设施建设及连锁经营;
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 安装,水力发电投资,锅炉安装(B 级)压力管道安装(CC2 级) ;
液氯、硫磺、氟硅酸钠、磷酸、腐蚀品的批发.酒类经营、日用 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及粮油制品的批发零售.稀硫酸的 生产和零售. (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专 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实行公平、 公正的原则, 同股同权、 同股同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持股数为:云南轻纺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 8062.1103 万股;
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持有
715 万股;
云南创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715 万股;
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
6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650 万股;
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585 万股;
中国盐业总公司持有
533 万股;
安宁市工业总公司持有
325 万股.云南轻纺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为实物及货币,其余发起 人均以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2002 年7月. 第十九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 18585.1103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18585.1103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它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按照 《公 司法》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7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