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1 |
0800 龙泉市
1102 江北区
0203 嘉善县
0406 柯城区
0801 青田县
1103 北仑区
0204 海盐县
0407 衢江区
0802 云和县
1104 镇海区
0205 湖州市
0500 江山市
0803 庆元县
1105 鄞州区
0206 吴兴区
0501 常山县
0804 缙云县
1106 余姚市
0207 南浔区
0502 开化县
0805 遂昌县
1107 慈溪市
0208 德清县
0503 龙游县
0806 松阳县
1108 奉化市
0209 长兴县
0504 龙游县
0806 景宁县
1109 象山县
0210 安吉县
0505 宁海县
0211 10 附件
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 试卷预订规定 (试行稿) 第一条 为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工作, 确保 试卷预订及时、准确和规范,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 程》 (浙人社发z2014{15 号)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关 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工作中深化 放管服 改革 的通知》 (浙人社办发z2017{48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试卷预订 包括笔试试卷预订和面试试卷预订.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参 加省考办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 第四条 各县(市、区)应及时向市考办上报试卷预订单, 各市考办汇总后应在考前
10 日以上,向省考办统一上报本市的 笔试和面试试卷预订单. 第五条 试卷预订单必须载明科目、考场标准、数量、联系 人员、联系号码(座机号和手机号)等. 第六条 县 (市、 区) 上报的纸质试卷预定单必须经单位 (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报市考办,同时以电子表格形式上 传电子稿.
11 第七条 市考办应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试卷预订单进行 汇总,形成本市的试卷预订汇总表,将各县(市、区)的试卷预 订单附后,由市考办分管领导在汇总表上签字并盖章后报省考 办,同时以电子表格形式上传电子稿. 第八条 各级、各单位(部门)要根据考试人数合理预订试 卷,严格控制备用卷的预订,原则上不得预订备用卷. 第九条 各级、 各单位 (部门) 在统计和汇总试卷预订单时, 须经
2 人以上检查、复核后上报,确保预订信息的准确和安全.
12 附件
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试卷预订单 市、县(市、区) /单位名称 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人数 A 类 (人) B 类 (人) 职业能力 倾向测验
25 份装 (袋)
30 份装 (袋) 综合应用 能力(A 类)
25 份装 (袋)
30 份装 (袋) 综合应用 能力(B 类)
25 份装 (袋)
30 份装 (袋) 面试人数 (人) 面试卷数量 (袋) 备注 联系人/ 经办人: 座机号: 手机号: 注1:请根据考试人数预订试卷,无需预订备用卷. 注2: 面试卷默认为一袋含七份考官卷和两份考生卷 (7+2) . 若有其他需求,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分管领导(签字) : 单位(公章) : 日期:
13 附件
5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试卷管理规定 (试行稿) 第一条 为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工作, 确保 试卷运输、交接、保管和使用安全,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 工作规程》 (浙人社发z2014{15 号)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办 公室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工作中深化 放管 服 改革的通知》 (浙人社办发z2017{48 号)精神,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试卷管理 包括笔试试卷管理和面试试卷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参 加省考办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 第四条 试卷印制完成后, 于考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