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1 |
2 天由省考办负责运送至 各市及义乌市考办,或由各市及义乌市考办负责到省考办领取, 各县(市、区)于考前
1 天到市考办领取. 第五条 各级在试卷交接时,双方须
2 人以上在场,对接收 的人员应进行身份核实,且必须与事前联系确定的人员相符;
交 接时须依据试卷预订单信息对试卷进行清点,在确认无误、密封 完好后履行签字手续.交接中如有问题应进行记录,并立即向上
14 一级报告,视情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试卷在运输过程中(包括从库房到考点) ,押运人 员必须是人事考试机构或人力社保系统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并做到人不离卷.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运卷车,途中不得经停 办理其他事项. 第七条 试卷到达市、县(市、区)后,必须当即存入符合 保密和保管要求的库房,并有
2 人以上
24 小时值班.未经允许, 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 第八条 试卷必须在考试当日
1 小时前运至考点考务办, 安 排专人监管、组织清点整理、做好发卷准备.考点考务办发卷时 间不得早于开考前
45 分钟. 第九条 监考人员必须带监考证件到指定位置签字领卷. 领 卷后应当场检查试卷密封情况,核对考试的时间、科目等是否正 确,如与实际监考情况不符应当场报告.领卷时应有熟悉监考安 排情况的人员在场监督. 第十条 监考人员领卷后必须直达考场,途中
2 人相互监 督,不得在途中停留,严禁将试卷带至其他场所(回卷时同样要 求) . 第十一条 考场拆封试卷时间不得早于开考前
10 分钟,考 场发放试卷时间不得早于开考前
5 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