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1 |
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业务;
辐照技术服务;
辐照技术的开发和运用. (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 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有友制造公司 100%股权
2、有友销售公司 公司名称:重庆有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7月24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鹿有忠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宝环一路
13 号1幢整幢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 . 销售: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工艺品、纸制品、机械配件、建材、 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防水材料、保温防腐材料、涂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防 漏材料 (以上七项不含危险化学品) 、 文化办公用品、 不锈钢制品、 铝合金制品、 水泥制品、管道、阀门、厨房用具、玻璃制品、钢材、酒店用品、酒店设备、卫 生洁具、消防设备、照相器材、机电产品、体育用品、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标 准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
货物进出口;
仓储服务(不含国家禁止物品和易燃 易爆物品) ;
物流信息咨询;
食品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
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业务(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 ;
房屋租 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有友销售公司 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 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5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开立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通过以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是基于 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 符合公司稳步推 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安排, 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 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增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