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11 |
(一)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二)在执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三)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行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 成重大损失;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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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不应当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 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足理由.董事会秘书被解 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 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 陈述报告.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 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公司在聘任 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 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 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 通和联络,保证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积极建立健全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形 式主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 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第二十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 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 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4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 会议记录等.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对其设定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 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 监事就此发表意见;
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 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绩效评价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严格履行职责,接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指导 考核. 第二十六条 公司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业绩对其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