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9-07-11
A07-08 2017年1月2日 星期一 编辑: 吕华远 组版: 刘淼 济南 文/片

本报记者 王皇刘飞跃 天桥区贴出首单 白色本田车 "中枪" 1日, 随着 "最严停车令" 的 正式施行, 备受市民关注的 《机 动车停放提示单》 也正式揭开 面纱.

《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机动 车停放管理的通告》 明确告知, 驾驶人在城市道路内停放机动 车应当按照施划泊位有序停 放, 停车时应听从停车管理员 的指引和劝导. 同时, 对在道路 上不按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 现场的, 停车管理员应粘贴 《机 动车停放提示单》 , 并通过拍 照、 摄像等方式留存证据. 留存 证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审查核实后, 依法对违法行为 进行处罚. 1日上午, 天桥城市停车建 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停车管 理员贴出了济南市首张 《机动车 停放提示单》 . 被贴单的是一辆 白色本田车, 停在顺河西街. 上午9时40分左右, 停车管理员发 现了这辆未停入道路临时停车 泊位的车, 但车主不在现场, 没 有办法进行劝离, 只能通过贴 《机动车停放提示单》 进行提醒. 随后, 工作人员把停放提示单贴 在了车的左前门车窗上. 提示单的大小、 格式与交 警所贴罚单相似, 不同的是, 罚 单的颜色是绿色的, 提示单的 颜色则是蓝色. 提示单带有编 号, 记录车辆号牌、 车身颜色、 贴单的停车管理员工号等, 并 提示时间和地点信息. 提示时 间精确到分, 提示地点需要填 写路名. 与交警罚单最大的不同 是, 提示单的内容中没有罚款 金额, 而是一段提醒驾驶员的 话: "驾驶员朋友, 在上述时间 和地点, 我们认为你未按 《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和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城市道 路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 的 要求停放, 你本次停车行为, 我 们已通过拍照方式留存证据, 并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审核处理. 如有异议, 请拨打咨 询电话0531-66690539. " 6单违停举报上传 另有一单未通过审核 停车管理员通过手持停车 管理设备, 拍摄了车前方、 车后 方、 车左侧贴着的提示单三张 照片作为证据上传到停车管理 系统违停举报一栏中. 这些证 据既需要包含车辆本身停放的 信息, 也要纳入周围道路的情 况, 证明车辆有违停嫌疑. 这些 照片从系统上传到济南城市停 车建设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 并由该部门进行集团内的 审核. 通过审核后, 再上传给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济南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 绍, 除了天桥区上传的首张机 动车停放提示单外, 1日当天, 历城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的停车管理员上传了3 单华能路上的违停举报, 历下 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则上传了天地坛街、 西双龙 街上的2单违停举报. 这6单违 停举报中的证据符合集团的要 求, 该负责人进行了审核并通 过. 6张提示单将上传到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违章处理系 统, 后续由其进行审核和处理. 1日下午, 槐荫城市停车建设运 营管理有限公司也上传了一单 违章举报情况, 但没有通过审 核. 原因是停车管理员上传的3 张证据照片中, 没有显示张贴 了提示单. 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 截至 1日下午5时, 提示单中公布的咨 询号码未收到被贴了提示单的 车主的咨询或异议电话, 收到济 南市第一张机动车停放提示单 的车辆已经驶离原停车地. 治霾治堵进行时 ・最严停车令 最严停车令施行首日, 停车管理员开始 "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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