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1 |
2、报告书披露,Z出资产的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等的权属 主体尚未变更为双鹿实业, 部分房屋建筑物仍然登记在石岘造纸厂 名下, 热电站扩建厂房等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请补充披 露相关过户安排、办理进展、预计办毕期限和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3 过户是否存在障碍,以及对本次交易和上市公司的影响.另外,Z 出资产的相关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为石岘纸业租用, 归 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鉴于上述情形, 请补充披露标的 资产是否符合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重组办法》 ) 第11 条第
(一)项、第
(四)项的相关规定.请财务顾问发表意 见. 回复: 公司目前存在房屋建筑物、商标和专利尚未过户以及租赁土地的情形,具体情 况如下: (1)房产过户问题 公司拥有的26本房证 (包括登记在石岘造纸厂名下的房产) 建筑面积53,670.65 m?变更手续, 已经交到图们市房产管理部门,房产部门正在对变更的房屋正在审查 过程,热电站扩建厂房办理产权登记工作也已经开始办理,预计
2015 年10 月31 日之前办理完毕,其过户费用由双鹿实业公司承担. (2)商标过户问题 公司拥有的三个商标,已经开始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中介机构正在 审查公司提供的资料, 预计
2015 年9月30 日之前能够获得中介机构受理变更的相 关证明和抓紧办理变更手续.其过户费用由双鹿实业公司承担. (3)专利过户问题 公司拥有
6 项专利,已经开始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中介机构正在审查 公司提供的资料, 预计
2015 年9月30 日之前能够获得中介机构受理变更的相关证 明和抓紧办理变更手续.其过户费用由双鹿实业公司承担. (4)终止土地租赁手续 我公司已与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9月11 日签订终止土地租赁 协议.同时为不影响双鹿实业正常生产经营,在终止土地租赁协议中约定: 吉林石
4 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在未与双鹿实业达成新的土地使用协议前,只要双鹿实业 提出要求,上述土地继续由双鹿实业使用 . 综上所述,上述资产权属清晰,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已 经解除,上述资产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重组办法》 )第11 条第
(一)项、第
(四)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与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金诚实业签订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第七条已经 约定,自交易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的全部盈亏将由金诚实业享有和承担,于标的资 产之上已现实存在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任何权利、权益、风险、损失、义务、责任、 债务均由金诚实业享有及承担.根据该约定,出售资产的股权变更后,出售资产上 已现实存在的责任均由金诚实业承担,故上述资产尚未过户不影响本次交易和上市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已在报告书中补充披露相关过户安排、办理进展、预计办毕期限和相关费 用承担方式,过户是否存在障碍,以及对本次交易和上市公司的影响;
补充披露标 的资产是否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重组办法》 )第11 条第
(一)项、第
(四)项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资产权属清晰,且预计能在合理时间内办理 过户,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重组办法》 )第11 条第